NY∕T 785-2004 蒸青煎茶(农业)
ID: |
E3033105847D407BA75FCC9BD302299C |
文件大小(MB): |
0.66 |
页数: |
5 |
文件格式: |
|
日期: |
2021-12-23 |
购买: |
文本摘录(文本识别可能有误,但文件阅览显示及打印正常,pdf文件可进行文字搜索定位):
ICS 67.140.10,x 5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 785-2004,蒸煎茶,Sencha,20ω- 创-16 发布2004 - 06-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NY /I' 785- 2004,前自,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 浙江省农业厅经济作物管理局、农业部茶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浙江三明茶,业有限公司、浙江绍兴御茶村茶业有限公司、绍兴县林业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毛祖法、陆德彪、黄姜、鲁成银、陈席卿、陈国荣、金银永,I,NY /f 785-2004,蒸青煎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蒸青煎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蒸背煎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目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识,GB/T 5009. 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 13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GB/T 5∞9 . 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8302 茶取祥,GB/T 8304 茶水分测定,GB/l‘ 8306 茶总灰分测定,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 14876 食品中甲胶磷和乙贱甲胶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17332 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酶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NY 5244 元公害食品茶叶,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 ) 43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蒸膏煎荼,以茶树鲜I叶为原料,经过蒸汽杀青一冷却一粗揉揉捻一中揉精揉一烘干工艺加工而成的茶叫,产品,4 要求,4. 1 基本要求,4. 1. 1 产品应具有蒸青煎茶的自然品质特征,无劣变,元异味,4.12 产品liE洁净,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4. 1.3 不着色,不添加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4.2 分级,蒸青煎茶按感官品质高低,分为六个级: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4.3 感官晶质,NY /f 785-2004,蒸青煎茶的感官品质应符合表1 规定,表1 蒸膏煎茶的感冒晶质,内质,级虽rJ 外形,香气滋味汤色叶底,特级多嫩芽、绿润、细紧挺削、匀净嫩香持久浓醇鲜嫩绿清澈、明亮撒绿明亮、匀净,一级嫩芽较多、尚绿润、紧直、稍有嫩茎消香尚鲜爽黄绿明亮尚嫩绿明亮,二级有嫩叶、黄绿尚润、扁直、有嫩茎片纯正静和黄绿尚明黄绿尚明,三级稍有老叶、黄绿稍枯、稍粗松、有梗朴片尚纯尚平和黄绿欠明尚黄绿,四级老叶较多、黄枯稍暗、较粗松、黄朴片较多有租气稍谈黄稍暗租老稍暗,五级多老叶、黄枯较暗、粗松、老梗朴片较多租老气粗老气粗淡租老包暗,4.4 理化指标,蒸青煎茶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 规定,表2 蒸青煎茶的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ζ7.0%,且灰分运6.5%,水浸出物二注34%,4.5 卫生指标,蒸青煎茶的卫生指标应符合NY 5244 规定,4.6 净含量允差,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单件定量包装蒸青煎茶的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 ]43,号令规定,5 试验方法,5. 1 取样,按GBíf8302 规定执行,5.2 感官晶质审评,按SBíf 10157 规定执行,5.3 理化指标检验,5.3 1 水分,按GBíf8304 规定执行,5.3.2 总灰分,按GBíf8306 规定执行,5.4 卫生指标位验,按NY 5244 规定执行,5.5 净含量检测,按国家技术监督局[ 1 995 ] 4 3 号令执行,6 检测规则,6. 1 产品均应以批(暧)为单位,同批(咬)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应一致,6.2 交收(出厂)检验,2,NY If 785-2004,6.2 1 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 ,6.2.2 交收(出广)检验内容为感官品质、水分、净含量和包装标签,6.3 型式枪验,6.3. 1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a) 申请元公害食品标志或元公害食品年度抽查检验;,b)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c)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6.3.2 型式检验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6. 4 ~J定规则,6. 4. 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的,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6.4 .2 凡劣变、有污染、卫生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或添加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4.3 交收(出厂)检验时,感官品质不合格的,降级处理;特级降为一级不合格的,再降为二级; 二级不,合格的,降为三级; 三级不合格的,降为四级;四级不合格的,降为五级;五级仍不合格的,作为级外品,理化指标与包装标签,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则如j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4.4 型式检验时,要求规定的各项检验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贝u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6.5 复检,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检,或在同批(咳)产品中重新按GBIT 8302 规定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识、标签,7. 1 销售包装标签……
……